甘肃省2025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公布 知

来源:安博电竞官网网址    发布时间:2025-03-02 11:47:28 公司动态

  《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实施方案》《改造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万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项目实施方案》《10万名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

  和甘小教一起看《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实施方案》《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原文↓↓↓

  为全面完成2025年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强县中”项目,主要是通过改善办学薄弱环节,重点是校舍建设、实验室配置及使用、图书馆建设、体育和生活设施配置,提升基础办学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是名优校长引进培养培训、名优和骨干教师引进培养培训、教师职称评聘,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评价、深化教研改革,提升内涵发展能力;深化数智赋能,重点是国家和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以能力提升促进县中教育教学质量全方面提高,更好满足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美好期盼。

  (二)在有建设需求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市(州)城区增补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万个,建设指标到区(市)。

  “增学位”项目,主要是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相结合,通过资源整合和教室功能优化等,加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

  省级统筹安排资金6.5亿元,其中:统筹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20个县(市、区)各1所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和能力;统筹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2.5亿元,用于增补市(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一)准备阶段(1—2月)。市、县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由市级教育部门报省教育厅备案。“强县中”项目学校要对照县中振兴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引进、校长教师培训、提高办学品质、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提升数字化水平的计划或方案,明确年度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快促进县中整体发展能力提升。

  (二)审批阶段(3—4月)。市、县成立工作专班,打足“提前量”。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依规定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5—11月)。市、县政府指导项目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高海拔地区要加快项目进度,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增学位”项目8月底前学位增补到位;“强县中”项目11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新入职教师中有20%以上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学生必做实验和教师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全覆盖,每校至少建成1间智慧教室,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全覆盖,省教育厅适时组织人员实地检查。

  (四)验收阶段(12月)。12月10日前,市、县政府组织力量对2025年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进行结项验收并形成报告,由市级教育部门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对标《甘肃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工程评价指标》,从“提升校长能力、建强师资队伍、提升办学品质、强化教研支撑、提升智慧教育水平”等方面对项目学校做综合评估验收。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下达,市(州)政府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县(市、区)政府负责项目建设。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好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项目所在市、县政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落实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组织教研、数字化建设等经费保障。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市县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进度管控。

  (四)强化督促指导。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发生腐败问题。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全面完成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3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判断标准。

  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省级财政3年共安排资金5.4亿元。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1.确定目标任务(4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市(州)、兰州新区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2.开展供需对接(5—8月)。市、县宣传解读项目政策,接受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发布岗位信息。8月底前,组织合乎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自由选择,签订劳动合同。

  3.组织人员上岗(9月)。用人单位组织项目招聘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招聘指标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市、县。市、县财政部门依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进行总结评估(12月底前)。11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市、县政府指导人社部门在12月底前对完成情况做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1.靠实工作责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市(州)、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全方面推进项目实施。

  2.严格执行政策。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一定要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项目补贴期内,允许项目人员参加各类政策性岗位、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项目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市(州)、县(市、区)结合剩余补贴资金情况做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企业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企业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企业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合乎条件的新企业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强化督促指导。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督促做好政策执行、补贴发放、任务落实。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督促企业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企业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其中:兰州市7万人、嘉峪关市0.6万人、金昌市0.9万人、酒泉市1.3万人、张掖市1.9万人、武威市1.7万人、白银市2.4万人、天水市3.9万人、平凉市2.4万人、庆阳市2.4万人、定西市1.6万人、陇南市1.4万人、临夏州1.7万人、甘南州0.4万人、兰州新区0.4万人。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省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通过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和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大多数都用在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支持和促进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资金应用限制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工作调度。2月开始,省人社厅按月对各市(州)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强化数据质量管控,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2.检查验收。12月中下旬完成目标任务。市、县政府指导人社部门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做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为全面完成2025年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根据全省近四年高考适龄人数和困难家庭学生实际资助数据,资助资金59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500万元,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400万元以上。

  (一)政策宣传(2—7月)。通过主流媒体以及省、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二)社会筹资(3—7月)。省、市、县团委动员社会力量踊跃捐资,主动对接央企、省属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资金支持。募集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

  (三)摸底统计(5—6月)。结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市、县团委联合教育、民政部门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台账。

  (四)业务培训(7月)。组织市县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的负责开展业务培训,掌握资助政策,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环节政策要求。

  1.省教育厅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数量及基础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统计信息及时提交团省委。

  2.省民政厅分批收集汇总省内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第一批次统计时间为本科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第二批次为专科(高职高专)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统计信息及时提交团省委。

  3.团省委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提供的统计信息,通过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做数据比对,形成拟资助学生初步名单反馈市、县团委。

  4.市、县团委联合教育、民政部门对拟资助学生初步名单做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县级团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误后逐级上报团省委。

  5.团省委汇总全省拟资助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将信息录入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六)资金发放(8—9月)。团省委按照资助标准,资助金分类分批通过银行直通车汇入资助学生专用银行卡账户。8月22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资助金发放;9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资助金发放。学生入学前,举办资助金发放仪式。

  (七)补充发放(9月)。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学生,经省级教育、民政、团委等审核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资助金。

  (八)跟踪管理(10月)。资助金全部发放后,团省委组织市、县团委按照30%的比例对资助学生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县级团委通知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九)学子关爱。将资助学生纳入团委、教育、人社部门和各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结合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设立政企实践、公益服务、兼职锻炼等内容,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桥梁。开展资助学生毕业就业帮扶,引导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

  (一)明确责任分工。团省委牵头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做好密切配合。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平公正。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